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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某组织淫秽表演罪案件获缓刑
来源: | 作者: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 | 发布时间: 2020-10-02 | 869 次浏览 | 分享到:
    2020年5月底,刘某(女)因涉嫌“组织淫秽表演罪”被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抓获,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,羁押于闵行区看守所。
    刘某家属在得知刘某被刑事拘留后,委托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代理此案。
    接受委托后,在侦查阶段,本所主任张兵律师至闵行区看守所会见了刘某,了解了整个案件的情况,并与承办警官进行了沟通,初步制定了辩护思路。
    6月下旬,张兵律师起草了《取保候审申请书》递交侦查机关,未予准许。随后,张兵律师又起草了《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》递交闵行区人民检察院。7月1日,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,不予批捕,刘某于当日获释回家。
   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,本所张兵主任通过阅卷和沟通,为刘某争取到了缓刑的量刑意见。
    2020年9月29日,本案在闵行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,并于当庭宣判:被告人刘某犯组织淫秽表演罪,判处拘役五个月,缓刑五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。
    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,拥有阵容强大的刑辩律师团队,坐拥浦西环球港5A甲级写字楼,办公环境一流,周边交通方便。申如刑辩团队不仅包括专业精湛、认真负责的十余名专职律师办案,还包括具有丰富庭审经验的退休刑事法官担任专职顾问。
    他们精通刑事法律理论,熟悉刑事法律规范,了解司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,曾成功办理不予逮捕、免予起诉、取保候审、无罪释放、免予刑事处罚、缓刑、死刑改判等疑难复杂案件数百起,所涉罪名包括故意杀人、强奸、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、走私、诈骗、盗窃、抢劫、敲诈勒索、组织卖淫、引诱介绍容留卖淫、非法经营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、贪污贿赂、非法集资、毒品犯罪等几十种。
    本所以“受人之托,忠人之事”为宗旨,竭心尽力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,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与称赞,在业内获得了良好口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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